吉林省是中国东北地区中部的一个省份,东南与俄罗斯、朝鲜交界,北、西、南与黑龙江、内蒙古、辽宁毗邻,位在東經121°38'至131°17',北緯40°52'至46°18'。古为濊貊、扶余族、肃慎地,唐屬渤海地,遼代屬兩道,金朝分兩路,元代屬遼陽行中書省,明置建州爲女真地,以境内吉林城而得名。清朝於1673年在吉林市建城,名“吉林烏拉”(满语意爲沿著松花江),後置吉林省。為吉林將軍駐地。光緒年間將駐地建為吉林省,簡稱吉。面积19.1万平方千米。人口2729.82万人(2007年,以下数据为2001年),有汉(2435万,占91%)、朝鲜(115万,全国最多)、满(99万)、蒙(17万)、回(13万)、锡伯(3168人)等民族。辖1个自治州、8个地级市、57个县(市、区)、3个自治县。省会长春市。